房產證面積縮水 多交的錢可以退
【2015/2/12 15:15:00】
“剛剛拿到房產證,發現上面登記的面積比原來購房合同少了0.4平方米,原來多交的購房款怎么辦?”日前,家住開福區的廖女士致電本報廣廈熱線*******咨詢。記者采訪了解到,此類房產證登記面積縮水情況并不少見,根據相關規定,業主以前多交的購房款、物業費、物業維修基金、契稅等,都可按程序退還。
房產證面積“縮水”并不少見
2011年3月,市民廖女士在開福區買了一套住宅,在與開發商簽的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面積是116.2平方米,總房款81.1萬元。在廖女士出示的合同中,記者看到其中有條款明確“前述面積為開發商銷售面積,如銷售面積與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現在房產證拿到了,面積是115.8平方米,少了0.4平方米?!鼻叭?,廖女士和鄰居們找到物業公司反映情況,隨后開發商表示會集中處理退款事宜。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拿到房產證后才發現房子面積“縮水”的情形并不少見。在岳麓區購置了一套商品房的李先生表示,他們也碰到過類似事情,后來物業公司出面和開發商溝通,需要退還的錢直接抵充了物業費?!半m然沒拿到現金,但總還是退了錢回來的?!崩钕壬f。
多交的錢都可以按程序退回來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十四條,當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沒有明確約定情況下,而面積誤差的絕對值又在3%的范圍內,開發商應退還相應房款。
劉明律師還提醒,購房之初由開發商代收的房屋契稅、物業維修基金等,房產證發下來后可以向有關部門要求退回此前多交費用,具體程序可咨詢相關部門。此外,業主在拿到房產證前所交的物業管理費也是按購房合同約定面積收取的,業主也可向物業公司要求退回之前多交的物業費。